——解读人:太和镇委副书记、镇长黄东明
一、预案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唐山考察时提出,要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坚持国际合作,协力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这些重要论述,为预案修订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预案目的
明确太和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地位,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救援力量和调配、迅速、高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这是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三、预案依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令第394号)以及《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粤府令第77号)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五、主要内容
《太和镇坑口村委会坑口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正文设置:总体目标、指导思想、隐患点特征及潜在威胁、应急处置、人员安置、抢险救灾共六部分组成。内容如下:
(一)第一部分总体目标,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第二部分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健全的防灾救灾责任制和群防体系。
(三)第三部分隐患点特征及潜在威胁,本部分分三小点: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组成;2.设置警示标志,在地质灾害点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志;3.落实隐患点防治责任制,明确说明地质灾害点的分工单位以及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四)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完善根据地质灾害点的突发事件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
(五)第五部分人员安置,地质灾害点出现突发事件情况下,对人民群众实施的应急工作。
(六)第六部分抢险救灾,成立六个抢险救灾工作组:抢险搬运组、救灾安置组、治安保障组、卫生救护组、电力通讯抢修组、灾后调查及重建组,在发生灾情后,各组明确自身职责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救灾工作有效开展。